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5 00:00:00 点击量:821
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办法(暂行)》和《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作(2021年第一期)》等有关文件要求,方洋水务通过自主申报、材料提交、审查评议等筛选流程,最终获得了连云港市“2021年度(第一期)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荣誉称号。
环保示范企事业单位是一项市级荣誉,评定结果有效期2年,获评单位将在行政许可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有资格纳入环保豁免,进入执法检测“白名单”。本次入选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是对方洋水务在环保工作方面的肯定。今后,方洋水务将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工作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正面引领作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发展,助力徐圩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