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01 18:38:17 点击量:2571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江苏开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综合排名第一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2.8分;
综合排名第二名: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8.60分;
综合排名第三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8.80分;
最终成交的承销费率为 0.12 %/年 。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实际需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最终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取得分最高者为本债券承销商。 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小组提出的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本评审结果公示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供应商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公示期满对评审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确定承销单位。
开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