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7 00:00:00 点击量:1013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开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项目组依据江苏开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江苏开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别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的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及室外配套工程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资料,结合被检工程的特点对涉及的危大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冬季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现场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9条。具体检查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描述如下:
一、三方安全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
二、项目履职管理情况
1.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
由于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未能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组将择日检查。
2.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及配套工程
(1)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流程审批未完成,编制依据过期且无公司盖章。
(2)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安全交底。
(3)因停电放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不在岗,未提供监理细则及巡视、旁站记录,项目组将择日检查。
(4)暂无应急演练记录。
三、在建项目安全监管情况描述
1. 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项目
2.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配套工程